3月9日,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fā)《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將面向全省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第一批擬試點建設3個左右的市、10個左右的縣(市、區(qū)),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樣板。省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對列入試點范圍的市、縣(市、區(qū))將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方案提出,按照分類指導、分級推進的方式,根據(jù)河北省市、縣(市、區(qū))新型智慧城市試點評價標準(試行),省級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標準的市、縣(市、區(qū))試點建設四星級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標準的市、縣(市、區(qū))試點建設五星級智慧城市,建設期為兩年。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設由各市自行組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qū)、縣(市、區(qū))根據(jù)實際情況自愿申報。申報市、縣(市、區(qū))按照市、縣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試行),自行組織或委托開展自評,自評得分達到三星及以上,且有健全的新型智慧城市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有明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思路和總體規(guī)劃,在財政、人才、科技、產業(yè)、金融、市場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新技術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中的融合應用破解民生和轉型發(fā)展的難題的可予申報。申報工作截至日期為2020年4月20日。
方案要求,試點建設應加強公共衛(wèi)生健康和市民服務功能,要重點考慮到極端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方案。結合此次新冠疫情防控,重點建設智慧公共衛(wèi)生健康應急系統(tǒng),實現(xiàn)疫情監(jiān)測、疫情追蹤、疫情分析和疫情信息服務。同時要在智慧出行服務、智慧物流供應、智慧交通監(jiān)管、智慧社區(qū)防控、智慧居家辦公等領域加強應用開發(fā),提升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