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昌日報的消息顯示,南昌市近日正式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加強文物安全工作,建立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責問責機制,各級政府要將文物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意見》提出,南昌市將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建立相對完善的文物安全防護措施,積極推廣應用文物和博物館單位安防、消防、防雷先進技術和裝備,實現文物安全監(jiān)管的現代化和科技化。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新一代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文物安全防護與現代科技融合創(chuàng)新。逐步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單位納入全市安全天網工程,逐步完善全市文物安全監(jiān)管平臺。
《意見》還指出,南昌市將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文物安全管理網絡,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文物和博物館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文物巡查報告制度。公安、國土、規(guī)劃、市場監(jiān)管、旅游、宗教、文化(文物)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建立文物執(zhí)法聯動機制,共同研判文物安全形勢、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文物建筑構件,盜撈水下文物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嚴厲查處非法文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未批先建、破壞損毀文物本體和環(huán)境、影響文物歷史風貌等文物違法行為,向社會公開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建設工程(包括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要依法嚴格履行文物報批手續(x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先行開工。要加強經費保障,將文物安全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不斷加大文物安全經費投入。
《意見》明確,強化行政督察,將文物安全和執(zhí)法工作履職盡責情況列為市政府督察重要事項,對重大文物違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督辦,必要時約談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負責人,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文物違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