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代理人一把奪過法官手中的欠條原件并將其吞下。昨天,黃浦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借貸案件時上演了這一幕。案件的主審法官吳建波表示,被告以為吞下借條就不用承擔責任的想法很天真、很幼稚。事發(fā)后,黃浦法院將其司法拘留15天。
將紙條一把放入口中
昨天早晨,黃浦法院404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韋某作為被告代理人,代替自己的前夫出庭。去年5月,韋某的前夫曾向原告寫過一張欠款3萬多元的欠條,后來因為拒不歸還欠款,被原告告上法庭。
庭審前,原告向法庭遞交了欠條原件,便于與此前提供的復(fù)印件進行核對。根據(jù)法院監(jiān)控錄像顯示,9時59分36秒,一名身著黑色短袖T恤的女子(被告代理人韋某)從法庭被告席靠近審判席。忽然,該女子迅速跳起將法官放置于審判席上的一份紙質(zhì)文件搶了過來。
之后,該女子做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行動——“將紙條折疊后一把放入口中”。法官及工作人員雖然立即做出反應(yīng),但并沒能阻止女子吞下紙條?!八稚线€拿了一瓶礦泉水,直接吞了一大口水,就直接把紙條給吞了下去?!睍泦T吳競爽回憶說。
監(jiān)控錄像顯示,韋某吞食紙條后態(tài)度依舊十分囂張,面對司法人員的詢問,不斷用礦泉水瓶敲打?qū)徟凶?。而這張被黑衣女子搶走的紙條即是原告提供的欠條原件。
法官稱已審核過欠條
主審法官吳建波表示,雖然法律規(guī)定如果原告無法提供證據(jù)證明案件事實,則需要承擔不利后果,但該份欠條已經(jīng)交給法官審核,因此并不會因為被告代理人吞食而導(dǎo)致原告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在吳建波看來,被告代理人企圖通過毀滅欠條來達到不還錢的目的,行為是天真、幼稚且不懂法的。